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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文獻學研究生教程精選,了解唐代避諱的入門書籍
古代避諱如同時間密碼,為判定文獻、文物年代提供了關鍵的線索。但因制度自身的主觀性與史料留存的偶然性,利用避諱字形進行斷代是一種極需技巧的研究方法。而本書作者在此領域積累有年,此八講為其長期浸淫唐代避諱與避諱斷代研究的切身思考與感悟,可為欲了解中國古代避諱、掌握避諱斷代研究之法的相關領域研究者提供有效鏡鑒。

定價:¥78.00
浙江大學文獻學研究生教程精選,了解唐代避諱的入門書籍
古代避諱如同時間密碼,為判定文獻、文物年代提供了關鍵的線索。但因制度自身的主觀性與史料留存的偶然性,利用避諱字形進行斷代是一種極需技巧的研究方法。而本書作者在此領域積累有年,此八講為其長期浸淫唐代避諱與避諱斷代研究的切身思考與感悟,可為欲了解中國古代避諱、掌握避諱斷代研究之法的相關領域研究者提供有效鏡鑒。
避諱從根本上緣起于原始人類對死亡的畏懼和禁忌,是一種自發的鬼神信仰。而國家的產生則促使避諱逐漸從原始禁忌中分離出來,與政權結合從而具備制度屬性,成為“凡文字上不得直書當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須用其他方法以避之”的現象。
本書即基于這一定義,探討中國古代以國諱為主體,以官諱、家諱和圣人諱為必要補充的避諱制度在李唐政權時期的多種表現,重點關注唐代避諱的制度探析、史料搜集、字形辨析與研究概況,全景展現文獻學視角下有關唐代避諱的現有研究成果與未來研究方向,是了解與研究唐代避諱的必讀書籍。
第一講 唐及唐以前避諱發展歷程概述(節選)
避諱在根本上緣起于原始人類在生存環境中形成的禁忌和對生命死亡的畏懼,是一種自發的鬼神信仰。國家的產生促使避諱逐漸從原始禁忌中分離出來,開始與政權結合而具備制度屬性,獲得獨立發展的空間。王建先生對此有過很好的概括:“周武王滅商以后,周人把浸透著巫術氣息的避諱納入到政治文化體系之中,使它從民間的習俗變成為一種禮儀制度。這一作法的意義在于,它為避諱注入了一種新的政治生命。”
《尚書·金縢》曾經記載: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為壇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
根據文本描述,武王姬發久病不愈,周公旦設壇為他祈禱,在念出被祈禱者的名字時,周公旦沒有直呼武王的名字,而是改用了“某”字代替。孔安國解釋說:“元孫,武王。某,名。臣諱君,故曰某。” 這就是說,至遲在西周早期就已經出現了臣子在社會活動中主動規避君主名諱的現象,而且形成了比較自覺的規避習慣,甚至有可能已經形成了具備強制力的制度文本。這是目前所發現的最早的有關中國古代避諱的史料,也是將古代避諱起源推定到西周時期的重要證據之一。
東周以后,避諱制度的實施越來越有規模,緩慢發展至先秦時期就形成了穩定的避諱規范。這種規范性可以從“人名擬定宜慎重”與“避諱規則宜可行”兩個方面來理解。
據《左傳》所記,在魯桓公六年(前706)時,申??曾與桓公討論人名問題,并從禮儀角度闡述了當時的取名規范:
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于物為假,取于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
這段對話從“應當怎么做”和“不應怎么做”兩個大的方面論述了取名合宜的重要性,再與避諱案例結合,將人名與避諱進行了最終關聯。這就再次印證了以人名為規避對象的行為早已在先秦時開始普及,并且已經逐漸對正常的社會生活產生了實際影響?;蛘哒f,避諱在從原始禁忌中逐漸分離出來后,繼續以人名為作用對象,并在向著制度發展的過程中倒逼人名的合理“設置”,以盡可能減少負面作用。
至于如何平穩表達避諱意圖、穩定實現避諱效果,以《禮記》為代表的禮儀類文獻則記錄了早期確立的規避范式。如《禮記·曲禮上》云:
卒哭乃諱。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通過十個句號的點讀,這段文字至少可以細分出十種避諱規范:既包含避諱適用場景和范圍,也包含避諱適用對象和親疏,還包含允許不實施避諱的例外。與這些相似或相關的表達,在《禮記》中還有多處。這些簡單的文字不僅是對中國早期避諱原則與避諱規范的概括,同時也成為指導以后近兩千年避諱制度實施的基礎原則。據此還可以推測,在中國古代社會早期,避諱的基調應當是寬松的,是在一定的規范之下平穩發展的。
公元前221年,秦建立了中國古代第一個統一的君主專制政權,開始實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采擇其善。” 秦博士叔孫通成為制定禮儀制度的核心人物。 依附于政治制度的避諱也在上述原則的規范下繼續實踐,并明顯表現出新的特點,即開始統一使用同義字來替換名諱用字。例如,秦始皇諱“正”,文本中但凡用到“正”字的就統一改為“端”。1975年,湖北云夢縣出土了一批秦簡,其中《語書》篇有“以矯端民心”“有能自端殹”“毋公端之心”等句,其中的“端”字就是“正”字的諱改字。 這樣一來,因避諱需要而更換漢字時就有了良好的規范性,諱字與避諱字的替換也變得有規律。幸運且巧合的是,這兩個優秀特性最終在兩漢時期得到了充足的表現時間和施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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